【本報台北訊】「誰他X的會錄取孕婦!」月初新竹一名孕婦遭雇主以髒話辭退,引發爭議。據統計,台灣有五成以上育齡婦女在職場工作,但職場不友善讓女性對懷孕卻步,勞動部歧視申訴資料顯示,懷孕及生育歧視占所有案件三成九。
「孕婦遭解雇的案例實在太多了!」兒福聯盟主任李宏文說,曾有位科技公司業務,每年幫公司帶進一筆筆大訂單,懷孕後公司態度卻大轉變,要求她留職停薪,某次她請假看診,公司更希望她自動請辭。她感受壓力後開始異常出血,為保住胎兒,請假休息三天,公司卻以工作效力降低為由將她解雇。
婦產科醫學會祕書長黃閔照說,許多企業人力配置「一個蘿蔔一個坑」,當無法找到職務代理時,雇主就希望孕婦職開職場,另聘他人。他說,政府提供很多產假與陪產假等制度,卻沒有考慮企業是否可以配合。他認為,要讓企業願接納懷孕婦女,政府應給予一定協助。
李宏文說,建議鼓勵企業提供員工生育的優質環境,讓企業可獲稅收減免,甚至比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企業要雇等比率的育齡婦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