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基法》將再次修法,除了一例一休部分外,立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立委蔣萬安等人提案,職災補償金未來有望比照勞工退休金,將設立專戶,專款專用,債權人不可聲請扣押、法院不可強制執行,讓職災勞工與其家庭陷入困境;此案將進入二、三讀審查。
《勞基法》規範,勞工因職業災害生病或導致死亡、殘廢等,可以向雇主申請職災補償金,勞保也可有相關職災給付,因為現行職災補償金沒有禁止扣押、強制執行等規定,職災勞工的債權人可聲請扣押,法院也可強制執行。
蔣萬安昨表示,勞工退休金條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都有類似專戶概念的條文,「難道職災勞工保障比這些還要低嗎?」因此他提案,職災勞工、遺屬領取的職災補償金,應該放入專戶,不得作為抵銷、抵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
對此,勞動部長林美珠說「當然支持保障職災勞工」,但此案涉及到債權人權益,還需要司法單位研商,實務相關程序也須周延處理。不過,職災補償金立專戶昨經過立委、各部會討論後通過初審,將進入二、三讀。
另外,一例一休將修法,為保障勞工權益,勞檢昨成為立委質詢重點,立委李彥秀質疑,去年勞檢場次才六萬七千一百九十四家,占一百二十八萬家全部事業體僅百分之五,違法的場次就占二成,其中六成五都是違反工時規範,修法後給予加班工時帳戶,勞工恐怕更過勞。
林美珠回應,雖然勞檢率僅百分之三,已經是所有人力發揮到極限,日本覆蓋率也僅有百分之四,檢查是最後手段,立法仍希望大家遵守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