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立委向交通部提出,日本將從二○一九年起,擬向出境的國人及全球旅客課以「出國(觀光)稅」每次一千日圓。該立委問交通部是否要跟進,交通部竟承諾三個月提出評估報告。
雖然尚未定案,但顯見官員無法好好向立委解釋徵收「出國(觀光稅)」的不妥。日本因為近年來,觀光客激增,各地缺乏經費改善觀光資源和行銷,而提出「出國(觀光)稅」。
這種做法,把政府原本該做的事,巧立名目加給要出國的日本國民,或到日本觀光要出境的各國旅客,本來就像提高消費稅一樣,增加國民和觀光客負擔而已。可是日本風景優美,觀光業的確很強,國民及各國觀光客也只好忍氣吞聲。看看日幣貶值那麼多,旅遊日本的費用並沒有降低,就是稅負增加的關係。
但我國不同,政府還在拚觀光,要搶陸客不來台的缺口,已用各種方法和經費補助日、韓及東南亞旅行團來台觀光了,你再徵收「出國(觀光)稅」,對想來台旅遊的國外觀光客,不會有影響嗎?對出國的國人,更會有被剝兩層皮的民怨,因為出國所繳的「機場稅」裡頭,就已包括分配給觀光局做觀光行銷及觀光產業的輔導了,你再徵收「出國(觀光)稅」,不是重複課稅了嗎?
立委提案,要審思國情不同;政府部門也要妥適分析回答,不能唯諾應付。「出國(觀光)稅」一提出,一定又會有「中華民國萬萬稅」的民怨,宜慎思之。
晞林(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