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曾昭安
民國初年,李叔同(弘一法師)和夏丏尊在杭州一所師範學校任教,兩人共事七年,雖然教學方法不相同,性格上也存在著很大差異,無論教學和秉性,可謂一柔一剛,一慈一嚴(李叔同對學生以敦厚著稱,夏丏尊則以嚴厲出名),但友誼篤厚,情同手足。
有一次,學生宿舍失竊,一時間無法查明是誰作的案,作為舍監的夏先生為此寢食難安,一籌莫展時,他便向自己最好的同事和朋友李叔同問計。李叔同替夏丏尊出了一條「險計」:「寫張布告,敦促竊賊自首。言明三日之內無人自首,舍監引咎自殺,以殉教育。」當時夏先生覺得這一做法過於極端,進退維谷,他想細加商量,豈料李叔同正色道:「果真三天內無人自首,你就非自殺不可。如果沒有這樣的決心和打算,布告就是一紙空文。」
失竊案使夏丏尊大傷腦筋。但他仍擺出不贊成「屍諫」的理由:「出師未捷身先死,何苦呢?」念及和李叔同的友誼,夏先生還是採納了李叔同建議中的合理因素,變通了一下做法。他在布告中言之鑿鑿:「竊賊如不自首,學監絕食殉教。」這一招同樣厲害,竊賊看到布告後深受感動,立即主動自首。不僅校園很快恢復了平靜,而且自此之後杜絕了此類事件的發生。
李、夏二人的義舉一時傳為美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