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隔空交火兩天後,悠遊卡公司董事長林向愷昨天帶隊赴金管會,洽談發行「數位悠遊卡」一事。最後雙方各讓一步,悠遊卡公司同意接受「實名制」,金管會准許悠遊卡公司在符合電子票證法規下,發行新的實體「記名卡」,這張記名卡可透過輸入卡號等方式,在「線上交易」時使用。
金管會解釋,悠遊卡新發行「記名卡(須符合實名制,知道持卡人是誰)」要在線上交易,必須符合「電子票證」法規;即每卡儲值上限一萬元、單次消費上限一千元;也就是說,未來民眾拿這張「記名悠遊卡」線上支付時,一次最多只能消費一千元。
銀行則指出,悠遊卡是張「儲值卡」,民眾必須先將錢儲值到帳戶中,但目前消費者線上交易多習慣使用信用卡,因為信用卡可先消費後付款,信用卡還有累積紅利點數、現金回饋及分期還款功能。尤其是累積點數等優惠,新的「記名式」悠遊卡能否比照,就要看悠遊卡公司如何設計這張新產品。
金管會銀行局表示,昨天溝通後,了解悠遊卡公司規畫的「數位悠遊卡」,只是想讓悠遊卡「能在線上使用」,但悠遊卡不想經營「電子支付」項下業務,所以金管會也不堅持悠遊卡須依電子支付機構條例,申請「兼營」電支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