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趕進度!立法院本會期第三次臨時會昨天是最後一天,不僅完成前瞻計畫預算三讀,更馬不停蹄火速審查《國民體育法》,在朝野沒有太大歧見下順利完成三讀。這也是世大運成功舉辦所帶來的後續反應,在全民瘋世大運的熱潮下,朝野聯手通過這項法案。
蔡英文總統隨後在臉書發文表示,國民體育法修法通過只是一個開始,「不要懷疑政府改革的決心」、「不改對不起選手」。棒球協會、籃球協會、田徑協會也都在第一時間表示,願意全力配合。
全案最大的爭議點在於,原初審條文第五章章名將「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改為「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親民黨團有意見,因此遭拉下協商,之後朝野多數意見認為改名後恐遭中國大陸打壓,甚至讓選手無法出賽,因此回歸原名。
6個月內 修正章程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單項協會會員組成應以開放人民參與為原則,組織章程訂定及變更,應報教育部許可;單項協會由個人會員及團體會員組成,團體會員應包括直轄市、縣市體育會所屬單項運動委員會或各級學校。
三讀通過條文也規定,國民體育法公告施行前成立的單項協會,應自修正實行日起六個月內,依規定修正章程,並依章程將直轄市、縣市體育會所屬單項運動委員會或各級學校納為團體會員,調整團體會員選派的會員代表人數,並召開會員大會改選理、監事。
三讀通過條文也規定,單項協會祕書長、副祕書長,應聘具體育專業或經營管理經驗人員擔任,其中至少一人應具有體育專業,遭判有期徒刑以上確定,也不得擔任理事長、祕書長。
此外,也規定中央級政務官、中央級民意代表不得擔任單項協會理、監事,並訂理事長、會長與祕書長的排黑條款。以及不得聘雇現任理事長、祕書長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專任工作人員,中央級政務官、中央級民代不得擔任理監事。
三讀條文還規定,教育部每年考核單項協會,並於結束後三個月公告結果,也應在每年結束三個月內,提報決算及財務報表並公告,及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另外,相關訪視及考核結果,應於結束後三個月內公告,並得作為教育部經費補助依據,針對不合格的單項協會就缺失項目提供專業知能輔導及協助。
此外,為破除協會遴選代表不公平的現象,未來也將設立仲裁機制,解決體育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