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香港高等法院昨天就四名泛民派議員宣誓案判決,裁定梁國雄(綽號長毛)、羅冠聰、劉小麗,以及姚松炎全部違反基本法及宣誓及聲明條例,宣誓無法律效力,取消他們議員資格。這是繼香港本土派立法會議員梁頌恆、游蕙禎兩人因宣誓風波遭判失去議員資格後,再有四名泛民被褫奪議員資格。根據香港現行法定程序,立法會議員被裁定宣誓無效,立法會祕書長需要在二十一日內刊憲宣布議席出缺後,由選管會公布補選日期。
劉小麗等人於去年十月新科立法會議員宣誓時,於宣誓過程「加料」,遭港府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長袁國強於去年十二月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和原訴傳票,要求取消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和姚松炎的立法會議員資格。
香港高等法院昨天下午裁定政府勝訴,四人宣誓無效。自二○一六年十月十二日起失去議員資格,四人並須為特首及律政司支付訴訟費。梁國雄昨於庭外表示,對政府濫用司法程序表達不滿,批評政府的行徑是抹煞去年九月四日的選舉結果,忽視選民的付託。長毛聲言他們不是乞求憐憫,他們是要譴責人大釋法,並承諾會用盡所有力量,在漫漫長路上繼續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