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洗錢防制新法將在二十八日開始施行,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昨天說明指出,新制將加強審查重要政治人士、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其中包括小三、同居伴侶與政治職務人士有財務往來,都要被納入嚴格審查。
《洗錢防制法》修正條文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布,今年六月二十八日起實施,洗錢防制辦公室昨在行政院院會進行「推動洗錢防制新制具體作為」專案報告。
其中,新修正擴大金流審查對象,範圍包括總統、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正副秘書長,及立法、考試、監察委員、司法院大法官、直轄市正副市長及議會正副議長、中央研究院正副院長、國家安全局長、副局長、編階中將以上人員、駐外大使或代表等官員,共約七百多人。地方縣市議員將列為下一波,人數達九百多人。
而這些列管政要的家庭成員,如配偶、父母與子女也列入管理;相當配偶的「同居伴侶」、財務往來密切的人士,如密友,甚至是俗稱的「小三」、「小王」等,都將納管。
有關列管時間,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在院會後記者說明指出,沒設管制年限,許多官員卸任後仍有影響力,由相關單位視實際狀況審查;目前沒列管的縣市議員部分,會列入下一波考慮新增名單中。
洗防辦表示,新法也將非金融機構事業人員納入防制洗錢網絡,包括律師、會計師、公證人、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銀樓業等從業人員,也需加強客戶審查,申報可疑交易。此外,為因應明年「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相互評鑑,洗防辦已啟動國家風險評估會議,將召開四次會議,完成防制洗錢、資恐風險評估,以在明年評鑑前完成國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