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擴大取締改裝噪音車,引發車友反彈,認為改裝不等於噪音。
車友顯然誤解市府取締重點,朱立倫市長一再強調,取締時間為晚上十時到隔天凌晨六時,處罰對象為經過改裝的「噪音車」,已兼顧車友權益,怎能以似是而非的理由,將個人自由無限上綱?
半夜駕駛噪音車輛,尤其在人口密集的市區,嚴重危害市民居住安寧的品質,少數人自得其樂的違規行為,侵害眾多市民的公共權益,明顯違反公平正義原則,其他縣市也有必要響應實施,也可以擬定統一的取締規範,避免一國多制,維護社會大眾不受車輛噪音侵擾的權益。
曹竹如(台北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