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大陸今年一月起,開始對新開立的個人和機構帳戶進行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實地查核);年底前,先完成個人高凈值帳戶調查。
在海外有金融資產配置的人將首當其衝,這項措施去年底經批露後,被形容是大陸的「肥咖」條款,不少台商也聞風色變。
高凈值帳戶是指截至去年底,金融帳戶總餘額超過六百萬元人民幣(逾台幣兩千八百萬元)。《中國青年報》報導,二○一八年底前,大陸將完成對存量個人低凈值帳戶和全部存量機構帳戶的盡職調查。但報導中未提到個人的低淨值帳戶金額標準。
報導指,大陸去年十月公布「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布,因大陸參與全球稅務資訊交換必須執行共同申報原則(CRS),今年元月起進入「實際操作期」。這項規定雖對大多數大陸居民「無所謂」,但對在海外有金融資產配置、在海外持有殼公司進行投資理財等行為的富人來說,影響不可小看。
今年開始,大陸台商發現,除了在銀行換外匯要多填寫一張申請書,開立新帳戶時也多一道手續,填寫一份聲明自己稅收居民身分的文件,即在文件表格中的「中國稅收居民」欄後畫勾。
「中國稅收居民」的概念,與身分證件上的「居民」概念不完全相同。根據大陸稅法,「中國稅收居民」中的個人是指中國境內有住所,或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係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中國稅收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由於大陸的國家稅務總局即將定期與全球上百個家或地區的稅務機關,交換居民帳戶資訊,代表今後中國稅收居民在國外的帳戶資訊,將被中國稅務機關清楚掌握;同樣地,外國的稅收局民在中國的帳戶資訊,也會被該國稅務機關掌握。
報導說,新規定主要任務之一是要打擊跨境逃避稅,對透過各種管道把資產轉移到海外的中國人來說,代表資訊會「全都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