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衛福部上月底公告新版評鑑基準,醫事司決議將刪除的人力條文恢復,把七大醫事必要人力重新納入醫院評鑑,另外設計「醫院評鑑持續性監測指標系統」,系統對照醫院床數與執業人數,一旦比例低於規範,隨即通知衛生局查核,限期未改善則依《醫療法》開罰。
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表示,醫事人力配置只看「人床比」,未考慮龐大門診病人,人床比常不包括特殊病床,與醫事工作現況嚴重脫節。
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聯會祕書長林睿騏指出,《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範每三百個急性一般病床,配置一名職能治療師,但醫療現場,還有大量門診患者需要作復健。
林睿騏說,復健患者可能中風、肢體障礙、認知障礙等,不同病人需要不同治療規畫,許多患者治療時間五十分鐘以上,治療師一天要服務二十至三十名患者,患者分配到的時間有限,影響醫療品質。
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金美雲指出,床指的是一般急性病床,不包括精神科急性床、洗腎床、安寧病房、負壓隔離病房等特殊病床,特殊病床各醫院數量不一,這些都未列入「人床比」計算。
醫事司長石崇良回應,已請各醫事團體研究合適的人力評估指標,預計明年底共商。他表示,醫院服務量計算基礎複雜,例如門診的復健服務有屬於手工或機械操作,如何重新評估人力應該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