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王姓董事長大手筆贈妻市價約一百三十四億元股票。明眼人一瞧便知,這個贈與以「愛老婆之名,行合法避稅之實」,在台灣「夫妻間贈與不必課稅」。
我國稅制不公,長期偏袒富人,侵蝕了所得稅稅收,也拉大貧富差距。
台灣租稅上寵愛富豪的程度,比美國有過之而無不及。爭議最大的無非是政府二○○九年調降遺贈稅,儘管遺贈稅稅率將配合長照法修法,從原來的百分之十單一稅率,提高到最高的百分之二十,法國經濟學家皮凱提認為,最適遺產稅率,應是「在百分之五十至百分六十之間」,顯然還差一截。
許多有頭有臉的大老闆,總高調的把「愛台灣」掛嘴邊,一旦政府打算提高富人稅,他們便揚言出走;一旦要調升勞工基本工資,就嗆聲要將企業工廠遷到國外。
為政者應拿出魄力推動賦稅改革,讓有錢人多繳一點稅,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
美國鋼鐵大王卡內基說:「死於鉅富是一種恥辱。」他們把回饋社會、幫助窮人,當作自己的義務和道德!
魏世昌(宜蘭市/軟體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