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人涉跨國電信詐騙案頻傳,日前希臘警方又破獲大型詐騙集團,共逮捕一百二十餘位台籍嫌犯。跨境犯罪日趨猖獗,朝野立委接連提出《刑法》修正草案,除提高電信詐欺刑責,更擬將境外犯罪納入我國刑法適用。
現行國人境外犯罪,僅限涉及「內亂外患罪、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偽造貨幣、偽造有價證券、偽造文書、妨害自由、海盜或毒品罪」等重罪,才適用我國刑法規範。
國民黨立委許淑華、呂玉玲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修法,將本國人在境外犯罪即適用我國刑法規定,不再另以重罪為限。許淑華指出,多數跨境詐欺案件已重創我國司法形象,並讓外界有「台灣司法輕判縱放」等負面觀感,應賦予司法機關有優先的刑事管轄權。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更針對境外的詐欺犯罪,直接修正為適用刑法制裁,以利國內司法追訴。民進黨立委葉宜津則提案修訂,重大經濟犯罪的追訴權不受時效限制。
民進黨張廖萬堅、國民黨蔣乃辛、親民黨陳怡潔也分別提案,將電信詐欺犯罪提高處罰刑度、沒收犯罪所得。針對犯罪集團首謀,陳怡潔版更主張最高處無期徒刑。
相關修正草案都已通過院會一讀,仍待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