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修法明定課綱審議會納入學生代表,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不排除讓國中小學生擔任課審會委員。教師團體批評是揠苗助長的不當做法;網友嘲諷,何不連幼兒園學生統統都納入?
我長年從事國民教育,熟悉校園生態,教育部的做法徒具形式,沒有實質意義,何必「橫柴入灶」,徒增學生和學校困擾。
小學生並不具備課程概念與能力,請問潘部長:小學生如何審查課綱呢?要求小學生參與課程審議,豈不強人所難?
不要說小學生沒有審查課綱能力,連部分老師都無此能力,強迫學生參與的結果,不但讓學生淪為花瓶,還坐立難安,教育部應該不難推測知曉。
小學生尚未成年,所有行為都應該在監護人的允許下進行,或由監護人代為行為,與其由小學生代表參與課綱審議,不如由家長參與,反而更具實效,也更具意義。
奉勸教育部潘部長,有其他更重要的教育事務需要費心思量,至於要求小學生審議課綱這件徒增校園困擾,還會帶給國中小學師生很不好的身教示範,那就是教育部只重「形式」,卻不考慮實質的效用和內涵。
菜籽(台北市/退休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