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昨天公布生育率相關數據,六都婦女生育第一胎的年齡平均都超過三十歲,其中以台北市平均三十二點四四歲最高;台北市生育第三胎的比例也是全台最低。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說,內政部統計,全國生三胎以上的媽媽比率由民國六十四年的百分之三十八點一七,降至去年的百分之十點六七;過去最低是一○○年的百分之九點七六。
花敬群說,換言之,六○年代三個嬰兒有一個排行老三以上;八○年代五個出生嬰兒中還有一個;到了九○年代,十個人才一個老三以上,可見隨著社會變遷,新世代媽媽生第三胎的意願大幅下滑。
生育第三胎以上比率居冠的台東縣,生育第一胎年齡平均為二十八點五九歲,尚在生育黃金期內,再生育第二、三胎的機率較高。
婦女生育黃金期為二十五至二十九歲,內政部表示,生育第一胎的年齡與生育第三胎以上的比率具相關性,統計發現一○四年婦女生育第一胎年齡平均低於三十歲的十一個縣市,其生育第三胎以上的比率亦較高;包括宜蘭、苗栗、彰化、南投、雲林、嘉義縣、屏東、台東、花蓮、澎湖及基隆。
六都及新竹縣、新竹市、嘉義市、金門縣、連江縣等十一個縣市生育第一胎年齡平均都超過三十歲,生育第三胎以上的比率亦較低。
內政部說,台灣育齡婦女總生育率快速下降,於九十三年平均一位婦女的生育人數已降至一點二人以下,成為全世界最低國家之一。因此,內政部鼓勵在適婚年齡結婚及生育,才能增加生育胎數,婦女生育年齡延後很可能錯過生育的最佳黃金期。
晚生與早生縣市
最晚生縣市 平均年齡
台北市 32.44
新竹市 31.21
新北市 31.12
最早生縣市 平均年齡
南投縣 28.57
台東縣 28.59
花蓮縣 28.62
註:數字為該縣市婦女生第一胎平均年齡。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