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范琪斐
我個人認為駐紐約特派員最好的福利之一,就是有很多採訪李安導演的機會,一項我很自豪的紀錄,就是我訪問李安導演的次數可能是華人記者之冠,我從《囍宴》就開始訪問他,而且有好幾次超過一小時的訪問。這倒不是我很會問,而是導演很會講,尤其講到他的電影時,常常一發不可收拾,有時為了趕時間,我還得跟李安的助理李良山使眼色呢。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二○○七年為了《色.戒》在威尼斯訪問他,我們談到了在中國大陸拍片的經驗,李安嘆了口氣說,他在美國,人家說他是台灣來的,是「outsider」(外人);他到台灣,有人會說,你在美國住久了,你是outsider;在中國大陸,自然有更多人說他是outsider;我當時已在美國住了十七年,深深理解他這話的涵意,因為outsider,很多事只能看在眼裡,是說不得的。
但,李安這話還是有玄機,因為李安最被人稱道的,就是他可以把一個跟他的文化背景完全不同的故事,拍得讓「insider」(內行人)都不得不佩服得五體投地。《理性與感性》讓英國人嘖嘖稱奇,《冰風暴》、《斷背山》對美國文化的剖析也是經典。在《斷背山》的威尼斯記者會上,一個美國記者提到,李安對美國牛仔文化掌握之精確,讓這個從小在美國牧場裡,跟牛仔一起長大的她佩服極了,她說電影裡連牛仔們吃的豆子罐頭的品牌都是那個年代的牛仔們最常吃的。李安將他的outsider身分發揮得淋漓盡致,正因為是outsider,有了距離,更為用心,很多事觀察得更精確。
在美國住這麼久,我也有我的outsider哲學,而且我覺得我的outsider身分,非常利多於弊。
美國社會表面上看來非常開放,言論超級自由,但你若以為這表示你在美國啥都能講,啥都能做,你就大錯特錯,美國社會禁忌之多,動不動就踩到地雷。
有一個叫Travel Taboo(旅遊禁忌)的網站搜集了一些在美國不該做的事,比如:
.不可以問收入、財產等個人資訊。
.不可以在人前脫鞋子,所以到美國人家拜訪除非主人要求,不然絕對不可脫鞋。
.不可以在人前吐舌頭。
.不可以不問對方是否同意之前就抽菸。
.不可以在人前用牙籤。
.不可以在公共場合補妝(化妝)。
.不可以不跟小朋友打招呼。
.不可以在女主人未宣布開動之前,就開始吃東西。
.不可以在吃東西時發出咀嚼的聲音,嘴巴裡有東西不可以說話。
.不可以在晚上坐地鐵,地鐵上會有吸毒的、賣毒的跟幫派分子。
其他還有很多條我懶得翻譯,就不列出來了,但以上這些「不可以」,除了地鐵那條絕對是胡說八道之外,其他大致符合美國人一般的習慣。
大家此時一定在想,這麼多哪記得了?我在美國住了二十多年,嫁了個美國老公,自己都成為美國人,我都還常出錯。
有一次,一起旅行的朋友說她不舒服,下午的行程就不參加了,我想我們帶了一大堆藥出門,Roberto又是醫生,就很好心地問:「妳哪裡不舒服啊?」Roberto馬上出面糾正:「不能問人家生什麼病的啦!除非她自已說。」我跟女朋友道歉,對方馬上說:「沒關係,沒關係。」
各位,這就是outsider的好處,美國人將大大小小疾病,大至癌症、小至長針眼都視為隱私,他自己說得,但是問不得,但我因是外國來的,是outsider,有言論免責權。人家常常會說:「她不知道嘛,沒關係。」
給我發現我有這個outsider免責權之後,這還得了,我便常常運用在採訪上。有些問題明明很敏感,老美一般是問不出口的,但我因有某些程度的免責權,便問得大搖大擺。
比如在美國,宗教信仰、政黨屬性、擁槍反槍、墮胎議題都是禁忌,美國自由派與保守派壁壘分明,撕裂的程度,我覺得比台灣藍綠之爭還要嚴重。所以除非很熟的朋友,已知對方的底細,在一般聚會時是不會談起這些敏感議題的,以免不小心破壞了聚會的氣氛。但因我是outsider,問對方信什麼教,有沒有槍,都很自然,對方也答得自然。所以我跟Roberto出門應酬,大多由我負責聊天,帶回的八卦可比Roberto聽來的精采多了。
(本文節錄自《買槍,養馬,呼大麻:范琪斐的美國時間》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