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衛生署最近接獲民眾投訴,表示服用醫師開立十五毫克的「諾美婷」一個月後,出現心跳加速、心悸等症狀,衛生署提醒,包括「諾美婷」、「瑞婷娑」等合法減肥藥物,含有「西布曲明(Sibutramine)」成分,可能導致心跳或血壓增加,如果民眾服用以後,有心搏過速不良反應,應立即停藥。
藥政處長廖繼洲表示,使用含有「西布曲明」的減肥藥物,曾發現與心跳或血壓增加相關,因此在衛生署所核准的藥品仿單(說明書)中,就載明「在以西布曲明治療之初及治療期間,需定期監測血壓與脈搏,對於血壓或脈搏持續增加的病人必須降低劑量或停止治療」。
廖繼洲說,雖然迄今未接獲其他類似的個案,但提醒民眾,若服藥後出現不良反應,除立即停藥,可通報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二)二三九六○一○○、網站為(http://adr.do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