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機車格收費政策,引發討論,市府六月將進行民調。大眾運輸工具不見得滿足所有上班、上學或進城辦事時,機車族的權益仍須被尊重。與其全面實施機車停車收費,不如階段式循序漸進達到終極目標。無論是暫停或因工作關係需八小時以上停放,北市府絕不能自以為是的讓機車族無所適從。
筆者建議如下:首先是先透過各區里的民意做決定,設定好路段與確實掌握公有可用停車地段後,分別依規定設計出管控機制。
其次是,一般路面的停車格以計次為主,但絕不容許一位兩車現象;至於路外的機車停車場可以小時或日租計費。
屬於公家機關的汽機車停放,基於公平,應該也要酌付一定比率的月租費,以示公平;並鼓勵私人企業解決停車問題,盡量予以員工滿足。
最後則是進化到刷卡模式,每一位車主都必須辦理悠悠卡登錄,如此可以省下人工收費的負擔。剩下的就是警方取締違規與因停車出現的糾紛與盜竊問題。
林泉利(新北市/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