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農委會修正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昨與業者動保團體溝通,會中決議寵物管理擴大到貓,將犬貓都納管,且寵物出生、買賣時都要上網登記,強化源頭流向管理,未來也要求寵物業者應與特約獸醫師、畜牧技師簽約合作,監督落實寵物登記、增進動物福利;若業者違規嚴重,可廢止登記許可證,最快今年五月公告實施。
農委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長江文全提醒,即使是家戶個人繁殖的犬貓,例如民眾自家的貓狗生了小貓小狗送給親友,也要登記申報流向,若未登記申報被查獲,將可依動保法開罰三千至一萬五千元。
對於為何過去沒將貓納入「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範?江文全說,以前只管狗,是因為狗是大家飼養、繁殖、買賣最多的寵物,但這幾年「貓勢力」崛起,貓的飼養、繁殖數量成長幅度明顯,目前家貓數量約五十萬隻,較四年前三十萬隻增加不少。近年來頻遭動保團體抨擊,加上最近有多起寵物繁殖場非法繁殖案發生,畜牧處認為應加強管理,昨與業者、動保團體、縣市政府召開會議凝聚共識,決定修正辦法,將貓也納管。
強化業者責任
此次修法一併檢討現行規定,強化寵物繁殖業者責任。過去僅要求業者買賣六個月以下寵物要植入晶片,未來小貓小狗出生,繁殖場都要上網或到寵物登記站替牠們登記「戶口」,轉讓給寵物店實則需更改登記所有人,賣給民眾時業者需再次更改,未依法登記可開罰三千至一萬五千元,若發現寵物業者販賣犬貓是來自非法繁殖場,可開罰四萬至二十萬元。
此外,「動保法」規定飼主需替特定寵物絕育,若未絕育、要繁衍後代須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報,並辦理出生登記、追蹤流向。江文全表示,辦法修正後,貓等同納入特定寵物管理,未來申報除了現行的犬隻,也會擴張至貓。
家中養了八隻貓的民眾林麗如贊成將貓納入寵物登記,他表示,若政府能有配套補貼民眾絕育費用、加強概念宣導,對於政策推動會更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