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隱形眼鏡 女大生犯法

 |201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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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呼籲,隱形眼鏡不得在網路販售,民眾在網路購買或銷售前要先查明清楚。圖/陳立凱

【本報高雄訊】陳姓女大生為賺取生活費、償還助學貸款,利用學校宿舍網路,在臉書成立販售隱形眼鏡的社團,並向不明的網路賣家購買來自日韓的隱形眼鏡販售,雄檢認定陳銷售行為違法,但考量陳是學生,緩起訴處分,並要陳上兩堂法治教育。

衛福部呼籲,除了隱形眼鏡,尚有許多醫療器材不得在網路販售,民眾在網路購買或銷售前要先查明清楚。

衛福部表示,網路販賣隱形眼鏡違反藥事法,依法得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為了維護健康,請國人前往領有藥商許可執照的商店購買醫療器材,不要購買網路、來源不明的醫療器材。

二十三歲陳姓女大生三年前就讀高雄某國立大學時,為了賺取生活費,從二○一一年十二月至二○一二年五月,向某位不明的網路賣家購買來自日、韓等國數個廠牌的隱形眼鏡,並利用學校宿舍的網路,成立臉書(facebook)社團「日韓美瞳水汪汪」,販售隱形眼鏡,提供不特定網友選購。

陳姓女大生以一組三百至四百元的價格販售,有民眾向雲林縣衛生局檢舉,陳女遭調查局雲林縣調站依違反藥事法移送。

據檢調調查,陳女營業半年期間,總販售金額為三萬五千多元,以兩成獲利計算,共獲利七千多元。

陳女在檢方庭訊時辯稱,她不知道相關法令,也不知道隱形眼鏡不能在網路上販售,但坦承在網路販售隱形眼鏡,並向檢方求情。

雄檢偵結,認為陳違反藥事法犯行足以認定,但考量到陳犯案時為大學在學,有助學貸款,沒有前科,犯後態度良好,處分她緩起訴一年,緩起訴期間,需參加觀護人室的兩場法治教育。

網路商業行為

小心誤觸法條

根據國內藥事法的規定,除了隱形眼鏡之外,連近視眼鏡、老花眼鏡、隱形眼鏡相關清洗藥水,以及體溫計、保險套、驗孕試紙、OK繃等等產品,都被衛福部歸類為「醫療器材」,不得在網路販售;民眾常購買的彩券、菸酒,也屬於網路不得販售的禁品,民眾在網路進行商業行為時,需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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