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玲芳台北報導】健保署昨天公布最新統計,去年健保重大傷病證明領證人數為九十一萬五千兩百五十四人,較前一年減少八千一百四十二人。
去年健保全年花費一千六百七十九億,亦即將近百分之四的重大傷病患者,花去全國總醫療費用的兩成七,健保費每一百元就有二十七元用在重大傷病患者身上。健保去年限縮「重病卡」資格,約有一萬五千名癌症患者不予續卡。
健保署專門委員吳錦松表示,重大傷病卡每五年換發一次,健保自前年九月起採取新政策,只要屬於早期發現、病灶清除乾淨未再復發的早期癌症病患,就不予再展期、續卡,除非醫師願開證明,證實病患身上還有疾病存在。
針對未再核發重大傷病證明的患者,除恭喜癌症狀態好轉,後續追蹤檢查時,也僅須按規定繳交部分負擔。吳錦松強調,隨著手術、標靶藥物的進步,甲狀腺癌(不分期別)及乳癌、口腔癌、子宮頸癌三類癌症之第一期患者,在領證第三年後,健保醫療利用與三高慢性病人相近,等同「治癒」,基於公平性,決定不予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