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自在】再論死刑存廢問題(二)

文/慧開法師(佛光山寺副住持、南華大學使命副校 |2015.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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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慧開法師 (佛光山寺副住持、南華大學使命副校長)

貳、我的基本立場

去年八月寫〈從生死關懷觀點對死刑存廢問題的反思〉這篇文章時,我認為在死刑存廢的爭議當中,真正的弱勢以及最需要關心與協助的對象,是那些遭殺害而無辜冤屈慘死的被害人與無助的被害人家屬,絕非殘忍的殺人兇手;因此,我的基本立場是「不贊成」廢除死刑。我甚至主張,殺人兇手應當「好漢做事好漢當」,應該「以死謝罪」。乍聽之下,很多人會質疑出家人怎麼會那麼不慈悲?

其實,我正是站在佛教三世生命觀的慈悲立場才這麼說,被害人的冤屈如果沒有得到關懷與化解,必然會一直延續下去,即使跨越時空也不會消散。遺憾的是,在現實的世界中,被害人的怨氣卻幾乎得不到應有的關懷,更談不上化解。世俗所謂的「殺人償命」,其實不足以化解被害人的怨氣,兇手還需要有更進一步的生命功課要作。如果兇手能夠真心誠意地懺悔,並且願意「以死謝罪」,被害者的怨恨才可能了結。換言之,殺人兇手不要將死刑當作是法律的懲罰,而是將其看作是「贖罪的生命功課」,坦然面對,這段恩怨才可能化解。

最後在文章的結論中我說道:「在所有這些相關課題尚未釐清與解決之前,在台灣實在不宜輕言也不應妄言廢除死刑。」然而,在上(五)月底發生劉小妹不幸遭龔犯冷血兇殘割喉致死慘案之後,再回過頭來看,自覺之前我的結論有「鄉愿」之嫌,如今我要修正原先的立場與看法,並且公開嚴正地主張:「堅決反對」廢除死刑。我也呼籲沉默的大眾,勇敢地站出來大聲表達我們沉痛的心聲!

參、死刑只是用來滿足社會大眾?非也!死刑具有真正的教育意義與社會價值!

六月一日《聯合報》報導:曾任「廢死聯盟」法務主任,代表社會民主黨參選立委的苗博雅表示,劉小妹妹遭殺害的行為不能被容許,但政府應投注心力關心對人生絕望的人,避免憾事再發生,而不是只用死刑滿足社會大眾。苗博雅指出,女童被殺害後,社會又開始浮現執行死刑的聲音,但從過去案例可知,死刑不能作為預防社會問題的良方。她說,殺死女童的行為非常殘忍,但是否執行死刑與防止憾事再發生,是兩件不同的事;死刑是由法官判決,政府可以做的是避免悲劇再發生。

苗博雅舉日本一項研究指出,六十一件隨機殺人案,有二十二件動機是「對自己境遇不滿」,十人是「對特定人士不滿」,九人是「自認無法在外生活而想坐牢」,六人是「想自殺、想被判死刑」,五人是「有殺人欲望」;這項研究完全沒有提到死刑是預防犯罪的方法,反而建議給予有前科者正確的處置,以及穩定就業等改善。

苗博雅的說法,我認為有許多盲點,而且是模糊焦點,死刑只是用來滿足社會大眾?死刑的用意是在預防犯罪?日本的這項研究可以合理化隨機殺人案的動機嗎?非也!

在去年的文章中,我引述了日本第一個未滿十八歲而被判死刑的案例,很清楚地說明要有足以懲治罪犯犯行的刑罰,才能維護社會正義、安定人心,也才能產生真正的教育意義與社會價值。

肆、「廢死」就是「文明」?非也!社會沒有兇殺案,大眾免於恐懼,這才是文明!

六月一日《聯合報》刊載,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在接待外賓時,對方常問:「台灣不是文明國家嗎?怎麼還有死刑?」他告訴對方,在台灣不吃牛肉的比不吃狗肉的還多,「你們吃牛肉也很不文明啊!」

如果是來問我,我會回應對方:西歐各國(譬如歐盟主要國家)不都是文明國家嗎?為什麼殺人犯罪率絕大多數都高於台灣?「廢死」就是「文明」的象徵?就是普世價值?非也!任何人都不應該假藉任何個人的理由殘害他人,社會沒有兇殺案,大眾免於恐懼,這才是文明!(待續)

各位讀者如果想要索閱〈從生死關懷觀點對死刑存廢問題的反思〉全文PDF電子檔,可以傳email到hlchen16@hotmial.com台灣生死輔導學會祕書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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