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擬出租學校外牆刊登廣告的構想,引發各界不小的議論,咸認此舉違反教育意義,恐損及教學本質。
對於反對意見,我持不同的看法,只要用心規畫,謹慎辦理得宜,出租學校外牆可以做到利多弊少。
出租學校外牆是善用空間、活化公產的創舉,許多學校位處交通匯集的地段,是廣告的絕佳地段,外牆長期空閒著,就像是閒置不用的教室,實在很浪費。南投縣政府想要開發,顯然頗為用心又有眼光,值得讚賞鼓勵。
學校外牆登廣告,不但可以增加額外的收入,而且有美化校園外牆的功效。部分學校外牆斑駁老舊滲汙,顯得醜陋不美觀,如果置換成嶄新的廣告刊版,可以美化學校外牆,一舉兩得,值得嘗試辦理。
現在的廣告都製作精良,而且學校可以限定類別,大家擔心的酒類、速食業、補習班、電玩店等,都列為拒絕往來戶,而選擇與學校教育較為貼近的廣告,例如圖書業、書店和運動器材等。
而且廣告內容透過學校的嚴格審查,不至於出現離譜的情形,甚至可以將廣告內容與學校教育性質相融合,達成「魚幫水,水幫魚」的相乘效果呢!
我擔任校長時,就曾經動過出租學校外牆的腦筋,但因受限於市政府的僵化規定,以及現今會計法規的層層綑綁,理想難以實現。
如今欣聞南投縣政府願意帶頭開創新局,也要為中小學校請命,希望縣政府高抬貴手,讓廣告收入留在學校使用,不要全部上繳縣府,造福學校的親師生,學校肯定會更認真、更努力,辦理好外牆出租的工作。
蔡志鏗(台北市/退休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