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孟蓉
咒語「娑婆訶」,之前已出現多次,有「圓滿吉祥成就」之義,亦為真言的結束語,或祈求、祝禱之讚嘆語。
此處「娑婆訶」與前句咒語結合為「者吉囉阿悉陀夜娑婆訶」,讓「轉法輪者」、「法輪成就者」、「執法輪者」等譯意更為圓滿完整。
另外,此處題記「此是諸天魔王手挺蛇鎗也」,在經疏中尚未發現相關記載,很有可能是後人對此處咒語「娑婆訶」的詮釋。
「魔王」,梵文為māra,漢譯為「魔羅」,意譯為殺者、奪命、能奪命者、障礙。
《瑜珈論》解釋「魔」分別是蘊魔、天魔、死魔、煩惱魔,能惱害眾生奪其身命與慧命;又《華嚴經.離世間品》言:貪著五陰為「蘊魔」;執著五境所起之煩惱為「煩惱魔」;一切惡業為「業魔」;高慢心為「心魔」;命終為「死魔」;他化天大魔王為「天魔」;執著所修善根為「善根魔」;耽著禪定為「三昧魔」;慳吝法不開導他人為「知識魔」;執著菩提智為菩提「法智魔」。
至於何謂「魔事」?《瑜珈論》解釋,所謂「魔事」是因為耽溺於利養、恭敬、稱譽、心樂趣入、放逸、慳吝、廣大希欲、不知喜足、忿恨、惱覆、矯詐等。
所以,菩薩應安住於親近善知識、不自尊舉、不自讚歎、信佛深法、不生誹謗、不忘失一切智心、不放逸、正求一切法、常欲聽法,皈依十方一切諸佛,信心正念,便能離一切諸魔業道。
而禪宗祖師也提醒學僧:「忘機則佛道隆,分別則魔軍熾。」祖師門中只論息機忘見,所以,法無凡聖,法本不有,法本不無,有與無盡是情見,猶如幻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