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風暴尚未停息,又爆發屏東縣衛生局將飼料油稽查公文洩密給頂新集團事件,輿論一片嘩然。屏東縣府和食藥署各說各話,互推責任。
屏東縣府認為,食藥署寄給彰化縣的電子郵件有加密,給屏東縣卻沒有,既沒加密何來洩密?又收文比彰化晚了三個小時,懷疑是被「設計」。
衛福部則表示,公務機關內部公文無關加密或不加密,本來就不能外流,將問題推給對誰好或要害誰,這樣的說法根本就不能成立。
衛福部是否隱瞞事實,太慢宣布牛油等產品預防性下架,害民眾多吃了十三天的黑心油,值得深究,但與公文洩密應切割來看。
我曾擔任行政業務,文件列管與發放,自有一套判斷準則。同樣地,洩密懲處須視等級而定,並非一視同仁。
重點是,公文不可給非相關人士看,即使是高階長官,非直屬亦不得越權,何況是調查的對象,更是最大禁忌。一旦洩漏口風,內神通外鬼,何來機密可言?
就此案來看,承辦人說是「不小心」,將公文「誤傳」給頂新,這說法根本禁不起檢驗。該專員是編制內的資深公務員,不可能連公文和表格都分不清,內容的重要性都無法判斷,太匪夷所思了。
個人認為,專員或許無意洩密,但不論疏忽或無心,一般公部門發生這等過失,早就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偵辦。
俗語說「飼老鼠,咬布袋」,禍起蕭牆最難防,洩密者來自政府內部,莫怪頂新預知查緝行動,事先做好防範,若非「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民眾還不知道要被黑心油荼毒多久呢?
黃誠信(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