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農業經過農民多年來的努力,總體水準優於中國大陸農業,隨著兩岸交流熱絡,中國大陸獲取我國先進農業技術的管道更加多元,包括:退職農業高官、退休試驗研究人員、專業教授、農會幹部、神農獎得主,甚至曾榮獲傑出農業獎項的農業專業人員等。
在台灣政府把關無力下,透過兩岸間的合作及交流,中國大陸成功將台灣優良品種及技術攜往中國大陸內地開花結果,如黑珍珠蓮霧、芒果、蝴蝶蘭、芭樂、鳳梨、石斑魚繁殖、台灣鮑魚等,數量之龐大,已經拉近兩岸農業落差。
台灣農業優勢大舉流失,卻未能從中國大陸取得豐富的動植物種原,對台灣農業生存發展不利。
近年來中國大陸積極發展現代化農業,除了自己培育農業科技研發人才外,也積極透過廣設「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台灣農民創業園區」成功吸引台灣農業人才、品種、技術、資金等前往中國大陸當地投資。
不僅複製台灣模式並加以改良進化,成果相當豐碩,讓中國大陸農業發展宛如站在巨人肩膀上,輕易的取得產業競爭優勢,不僅攻占日本、歐盟等國際市場,還計畫將台灣品種在中國大陸生產的農產品大量廉價回銷台灣,讓農家處境雪上加霜。
而財團更是神通廣大,憑藉兩岸雄厚的政商關係大鑽漏洞,根本不是投資審查制度可以阻止,需要透過嚴格的法律規範來予以遏止。
遺憾的是政府部門無論在半導體高科技、農業技術及生醫技術等的保護上均明顯怠惰,行政院曾在民國九十七年二月送交立法院審查《敏感科技保護法》,卻在同年七月因政黨輪替而撤回行政院,從此未再送至立法院。
目前政府對敏感科技資料安全管制只有依賴《政府資助敏感科技研究計畫安全管制作業手冊》缺乏法律層級的完整配套,只能規範接受政府補助的學者專家。
從超過八成國內農業品種、技術已流向中國大陸的實際情況來看該手冊,能發揮的效果有限,尤其日前農業部門主張農業產業國際化,採整廠輸出方式讓財團可以輕易取得關鍵技術,將加速台灣農業的人才、品種與技術的失血輸出,問題嚴重性不亞於服貿、貨貿簽定,儘管簽定《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仿冒問題仍層出不窮,未見改善。
對此社會輿論應給政府和政黨施壓,儘快讓《敏感科技保護法》通過,並要求嚴格執行,才能止住農業人才大量失血,保住台灣生存命脈。
李武忠(台中市/農經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