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志恒(高雄醫學大學藥學院院長)
許多生物本身會產生天然毒素,例如:毒蛇為自保或獵食而產生出血或神經毒素;青黴菌分泌青黴素,藉以殺死與其競爭生存環境的細菌,但具殺菌作用的盤林西林也因此被發現;毒芹子(hemlock)含有劇毒,古代希臘常被用於處決異議分子,這也是蘇格拉底的死因。
不過這些毒物,如果不是食品成分或汙染物,也就不會有食品安全標準訂定的問題,本文將以具爭議性的河豚及其毒素為例,淺談訂定食品中毒物安全標準之思維。
河豚又稱「河魨」,古稱「鯸鮐」,西晉時造成洛陽紙貴的〈三都賦〉(描寫魏吳蜀三國首都風土民情的詩賦),作者左思在〈吳都賦〉中就提到「王鮪鯸鮐」。
自古以來,河豚被視為水產珍饈,如果不是含有劇毒,恐怕早已絕種了。但其含有劇毒的特性,卻仍阻止不了讓老饕的食指大動,故有「拚死吃河豚」之說,難怪蘇軾吃過河豚後,會說「也值得一死」。
暮春的河豚最肥美,蘇軾的〈惠崇春江晚景〉詩中就說到「竹外桃花三兩枝,春江水暖鴨先知,蔞蒿滿地蘆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時。」
世界上會導致中毒的河豚大約有九十種,分布於熱帶及亞熱帶的海水或淡水水域中,主要的毒素是河豚毒素(tetradotoxin),在河豚體內的各個組織幾乎都有分布,但卵巢、魚子、肝臟、腸及表皮的毒性較強。
在蛙類、章魚、海星、扁蟲、螃蟹及腹足動物中也都發現河豚毒素存在。進一步研究發現,河豚毒素不是河豚本身所產生,而是演化過程為了避免被獵食,在魚體表面或內部透過細菌或藻類所產生的。目前已知有二十一種細菌,包括弧菌、綠膿桿菌、大腸桿菌等,以及至少兩種紅藻都會產生。
河豚毒素為神經毒素,可以麻痺中樞及周邊神經。一般人吃下一~四毫克即可致死,但在食後十~四五分鐘內可能無症狀,有些人甚至於要三小時或更久以後,才會緩慢感受手指、腳趾的刺痛,口及唇、舌、四肢的麻木,還有噁心嘔吐及腹瀉等症狀,致死率很高。呼吸的抑制及肌肉的麻痺是主要死因。
由於河豚的毒性很高,且河豚毒素耐高熱,水中煮沸也不易破壞。所以在日本規定必須經過通產省考試及格取得執照者,才能料理河豚。
而相較之下,歐美普遍認為河豚不宜食用,避免食用就不會有風險,所以並未設定安全標準值。
這與食品中無法完全避免的汙染毒物管理方法就不同,例如:花生、玉米容易滋生黃麴菌,黃麴毒素汙染是很難完全避免的,針對這類食品中無法避免的汙染毒素,通常就會訂定相關的安全限量標準。
至於近年來台灣發生的多起食品安全問題,如餿水油、銅葉綠素摻假混充橄欖油,毒奶粉和塑化劑等事件,以本質而言,實屬詐欺行為,國外稱為「食品詐欺(Food Fraud)」應逕以刑事案處理,實不需浪費國家檢驗資源證明其是否安全,此又屬另一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