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的石化業氣爆公安災變,持平而論,中央與地方政府都該負責,中央政府對石化產業的管理與產業政策大方向,確實有督導不周之咎。
身為第一線執行法令與監督者身分的高雄市政府,理應最了解現場狀況,不能理不直而氣壯地把過錯完全推給中央和肇事廠商。
事發當晚現場既未封鎖周邊道路禁止民眾進入,更未疏散丙烯氣體瀰漫區域居民,讓在場的警消在既無充分正確在地資訊和合理裝備情況下枉死。
高雄市區內有石化管線埋設,有關方面卻搞不清楚管線分布狀況,是不用管,還是沒有責任?這完全說不過去,怪不得學者要嗆聲這是「國家的羞辱」。
身為地方政府,就是要把人民生命財產當作自己親人般愛惜,與其跟外人爭吵自己的做法是否有錯打口水戰,企圖推諉責任撇清關係,期許高雄市政府主事者能深切反躬自省,好好照顧市民。
黃滿瓔(台中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