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營事業漢翔民營化,昨天起競標拍賣,但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多位朝野立委認為經濟部賤賣國產,主席裁示,立法院未審議通過前,漢翔不得辦理釋股、民營化作業,公告應撤回。
不過,經濟部長張家祝表示,程序已經行政院核定,且撤回公告有傷公司與政府誠信,仍傾向照常進行。
經委會昨天邀請張家祝針對漢翔民營化計畫、釋股預算執行進行專案報告。漢翔日前已舉行上市前法人說明會,公布上市規畫,但立委以立法院曾做決議,須經立法院同意後漢翔才能民營化為由,要求漢翔暫緩釋股。
立法院九十年曾通過決議,要求《漢翔公司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不得釋股;九十二年決議,要求漢翔應就民營化的具體規畫及時程向立法院報告、並經同意後才能民營化。
張家祝表示,該條例修正草案已送至立法院,但立法院一直不處理,漢翔恐失去民營化的機會。張家祝並引述該條例規定,漢翔應在公司設立後三年半移轉為民營公司;《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也規定,移轉民營事業應配合經濟政策需要及市場狀況,必要時得報行政院核准,不受預算法限制。
但立委仍堅持經濟部須先函送漢翔民營化計畫書,立法院未審議通過前,不得辦理釋股民營化作業。張家祝憂心,漢翔已對外公開說明及公告,撤回恐影響政府誠信及漢翔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