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涉及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弊案,除了官員與學者被收押,身價數千億元的建築業龍頭也難倖免。
個人認為不應因噎廢食,有「官商勾結」就停止一切。桃園市長已決定解約,內政部也宣示中央不會再興建合宜住宅,改以執行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
當政府因怕出問題而不想碰觸住宅興建問題,民眾對「居住正義」不是更感百般無奈?
更重要是有替代方案,如台北市推行只租不售的公營出租住宅,解決居住問題
在商言商,涉案的趙藤雄董事長之所以敢投資而致富,其實只能說是這些年體認供需有需求而眼光獨到。
諸如三峽、林口等一直不被看好的大台北郊,如今都因在國道旁,附近有國立大學與捷運線通過而房市看漲。
資本主義社會,把房地產當投資人不僅是建商,一般民眾把多餘的錢買屋、賣屋、租屋當另一種收入,這原本無可厚非。
但政府在「漲價歸公」的原則下,要讓獲利一方對政府誠實繳交「稅賦」,再把收到稅金建公有住宅,滿足「住者有其屋」
合宜住宅較低價格已調節市場,現傳出將解約、停建,或許讓周遭的建案鬆了一口氣。
因單一個案涉弊,讓值得肯定的合宜住宅被犧牲了,我認為內政部應慎重考慮。
畢竟出現官商勾結之不法行為,應只是少數,怎可因而全面停建?
在都會地區,房價高不可攀,中低階層買不起房子,哪怕是合宜、社會住宅都力不從心。
一如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說的:台北市府向來認為合宜住宅,無法讓低收入戶或其他弱勢者得到幫助,因此推行只租不售的公營出租住宅,解決居住問題。
所以應把合宜與社會住宅都歸類「市民國宅」,以低於市價的租金給與有條件的市民,因為沒有轉讓圖利的問題,相關房仲想要從中「牟利」的商機自然沒炒作空間,「住者有其屋」的基本願望就由此開始吧!
凌雲(新北市/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