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律教室 繼子女有權利要求繼母歸還父親的贈與嗎?

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 |2013.10.11
1446觀看次
字級

案例:

阿美是阿強的第二任妻子,阿強的前段婚姻育有兩名子女。近幾年,阿強的身體狀況大不如前,為感謝阿美多年來的照顧,就將房屋一半的所有權贈與阿美,沒想到遭到兩名子女反對,阿美想知道繼子女是否有權利要求她將贈與返還?



袁秀慧律師詳解:

從人性尊嚴的角度出發,每一個人都有自我決定的權利,小從吃什麼、穿什麼,大到如何使用自己的財富都包括在內。因此,個人所擁有的金錢是個人可以全權支配的,除非法律有明文規定,否則不受他人所干涉。

本案例中,阿強為感念阿美的照顧,本於自主意志將房屋一半的所有權贈與阿美,於法並無不可。即使是阿強的子女,對於阿強的財產也無支配的權利,因此,子女本身是沒有權利要求阿美將贈與返還的。



女人104免費法律諮詢暨心情協談專線:(02)3393-3575

專線服務時間:10:00-12:00;13:00-17:00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