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玲芳台北報導】《新新聞》針對國內一千二百零一位民眾調查發現,民眾生病需使用藥品時,第一考量是原廠藥及品牌,只有百分之一考慮療效;七成民眾願意自費負擔原廠藥。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團體表示,學名藥不見得比原廠藥差,政府應加強學名藥上市後的監測機制,破除國人的品牌迷思。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民眾用自費藥或自費醫材的原因無他,就是醫院想「賺錢」求「生存」,常主動向病患建議自費。
在台灣醫病關係原本就不平等,常是「醫師說的就算」,許多病患根本搞不清楚自己拿的是原廠藥或是台灣藥廠做的學名藥。即使醫師告知要換藥,從原廠藥變成學名藥,病患也沒有權利拒絕。
滕西華說,當原廠藥過了專利保障期後,其他藥廠可仿造其主要成分製造學名藥。民眾不該以價格來斷定藥物的好壞,而醫界也應當教導民眾「外國生產的不一定就是原廠藥,比較貴不一定比較好」。
她強調,「學名藥」的產生,才能讓藥費合理降價,否則當舊藥藥費居高不下、昂貴新藥又不斷推出,不論是健保或個人自費,都難以支應藥費的成長。
除了民眾需要突破心理因素,另一關鍵點為政府對學名藥上市前後的管理是否落實,如上市前是否要求做療效臨床試驗、上市後是否有藥品監測機制。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為監控學名藥與原廠藥的療效,從二○○九年開始建置了「療效不等評估暨通報機制」,至今年九月,共收到三三七件通報案件,只有一件疑似案件,其他皆已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