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德國對婚姻的規範,堪稱歐洲最官僚,且當另一半不是德國人,尤其明顯。德國有許多私人機構協助民眾在鄰國丹麥結婚。據非官方估計,德國每年約有六千對的情侶在丹麥互許終身。
丹麥婚禮也許沒有美國賭城拉斯維加斯的「得來速」婚禮教堂和模仿貓王的牧師,但丹麥許多南部城市為想婚的愛侶提供快速、簡便的替代方案,而贏得「歐洲拉斯維加斯」封號。
又因為丹麥為歐洲聯盟國家,愛侶的婚姻狀態隨後會獲海外承認,還可省去無謂紛擾和繁文縟節。許多情侶不想單為準備文件就枯等六個月,所以決定在丹麥結婚,並直言:「現在凡事都國際化,德國政府必須學習適應,簡化民眾的結婚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