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社會局發文給內政部,將收文者李鴻源部長寫成江宜樺,公文經過七人蓋章,錯把馮京當馬涼的烏龍事件,顯示承辦者不用心以及辦事延誤時效。
依照常理推斷,此文件大概旅行甚久,內文不變如昔,但原內政部長江宜樺已晉升行政院副院長,早就人事全非,公文還在台中市府遊蕩,待市長胡志強簽名蓋章,可見承辦效率不佳,這是首要檢討的地方。
以往政府機關辦事,拖延刁難是常態,敷衍塞責成習慣,缺乏效率的態度,屢遭民眾詬病。政府為了改善陋習,扭轉民眾不良觀感,許多機關均設立馬上辦中心,縮短處理時程,種種便民措施,深獲民眾好評。
公文從局處呈報,依照層層負責的慣例,會同相關部門簽辦,歷經重重關卡,才送到主官桌上,期間只要有人用心,自當發現紕漏,不會有張冠李戴的糗事。若只是蒙著頭批示「如擬」、「可」或「照准」,然後逐層上簽,錯誤將一再發生。
只蓋章不審核,主要是公務員的心態,功過平均分攤,絕不獨自扛罪,只要出現疏忽,蓋章的都要承擔。
換句話說,重量平分在多人身上,而非一人揹負責任,重過失輕罰,記功嘉獎就能彌補,莫怪公務員無所畏懼。
面對台中市政府頻頻「出槌」,市長胡志強大為震怒,但能否徹底改變,吾人不抱希望,畢竟積習難改,心態依舊,除非嚴厲懲處或考績打丙,影響升遷及獎金,否則公務員不易記取教訓。
誠心希望各公部門以此為鑑,重新塑造公務員形象。銓敘部將於本月將公務人員考績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先考報考試院院會,十月再送立法院審查。
銓敘部的修法版本,考績打丙等,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年內三次丙等,即資遣或退休,讓公務員知所警惕。誠如考試院長關中所說,「考績不落實,其他都是假的」。
一忠(嘉義縣/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