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醫學生聯合會成員昨天表示,實習醫生應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並訂定合理工時和值班制度。衛生署表示,將採勞基法中對技術生相關規定,以定型化契約方式保障實習醫生。
去年四月發生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林姓實習醫學生疑過勞致死案件,林姓醫學生家屬、多名醫學生昨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林姓醫學生的妹妹表示,她哥哥過世已一年,但醫學生超時工作、不受保障的情況仍沒改變。她希望哥哥的死能有價值,相關單位應改革不合理制度。
林姓醫學生的父親也說,他兒子身體健康,卻突然不明原因過世,讓他無法接受。雖然醫院說實習醫生如果值班太累,隔天可請假休息,但實習醫生擔心實習成績,根本不敢請假。
成大醫院副院長楊俊佑表示,成大醫院對醫學生保障都按規定執行,去年開始也將醫師納入勞保。台灣醫學生聯合會成員柳林瑋表示,實習醫生薪水須繳稅,工作和納稅時被視為勞工,但如果出事,又被視為學生,無法納入勞基法、沒有勞保,也沒辦法申請職災,權益明顯受損。
醫師出身的立委蘇清泉表示,實習醫護人員應視為建教生,給予適當權益保障,包含納入勞保、提供職災保障,也希望能成立實習醫學生撫卹基金。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對於改善醫師工時和相關保障,衛生署已有多項作為,包含受雇醫師須強制投保勞保、實習醫生和住院醫師工時和照顧病床數,也應符合教學醫院的評鑑制度相關規定。
他說,考量醫師工作屬責任制,不能輕率採工時制,相關工時、工作權益、職災補償會以定型化契約保障。實習醫生的相關保障,也將採勞基法中對技術生的規定,以定型化契約方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