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孝行雖善意 但未經同意上網 媒體報導個資 都侵犯隱私 為滿足人性幽暗 孝子反承受盛名之累
日前網路上流傳一張照片,一名男子抱著以花巾裹著的老婦人,在醫院候診室等待看病,照片透過網路流傳開後,驚動了媒體,很快地找到人,挖出身家背景,發現是名孝子抱母親看病,又引發瘋狂討論,記者為了閱讀率,竟直接闖入當事人母親病房訪問,本來低調的當事人無奈,只好出面接受採訪,除了說明原委,更請媒體不要再打擾他母親。
當初拍照的人,也許認為發揚了一件好事,的確,這是值得表揚的孝行,拍照人也是善意,但並不是所有做好事的人,都想出鋒頭,這名孝子被迫承受盛名之累。
隨著數位影音工具崛起、社群網站的便利,拍下自己有感覺的片刻,上傳網路、群聚民意,再由媒體報導的事愈來愈多,若是揭發惡行的影像,倒也無可厚非,但若未經當事人同意,且未做任何隱匿個人資料的處理,媒體報導身家背景,都是侵犯隱私,對沒違法且不願曝光者任意攝影、放上網路流傳,甚至公布個資,無論是否揚善,都是直指心靈深處一個幽暗的人性「愛偷窺」。
我們愛偷窺,所以台灣狗仔盛行,電視新聞有愈來愈多的行車記錄器、監視器錄影畫面,網路有愈來愈多未經當事人同意就上傳的照片,當我們唾棄狗仔媒體侵犯他人隱私時,其實我們也正在做同樣的事,而且,狗仔畢竟拍的是公眾人物,甚至是揭發不法,一般人的偷窺,大多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求。
《我愛偷窺》的作者認為,人們之所以愛偷窺,因為能讓我們產生快感,是對日常生活娛樂日漸麻痺後,少數還能讓我們產生快感的新娛樂,或許是生活過於沉悶無聊,讓人們更加想要尋找可供娛樂的事物,當然也是媒體科技的便利,讓偷窺成為簡單的事。
我們曾唾棄針孔偷拍,唾棄那些偷拍他人裙底風光或全裸的下流之徒,然而,認真來說,不經他人同意就拍他人隱私公之於眾,本質上和散播裸照是一樣的,都是把他人赤裸裸地呈現在社會面前,差別只是一個呈現肉體,另一個呈現內心世界。
在這個追求娛樂的年代,方便的網路與影音工具,讓人類無可自拔地愛上偷窺,生活在全民監控的社會,只能自求多福,想要低調者也難保有一天不會「被迫成名」,從而毀掉了平淡的生活。
福苑(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