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有一名耳鼻喉科醫師,因為聲帶長繭,需要休養兩年,因此從去年四月起,看診時都不說話,改用筆談與病人溝通,有患者擔心醫師無法充分了解病情,影響問診品質及看病權益,提出檢舉,衛生局認定不違法,但要求診所應與病患溝通。
由於醫師看診方式不常見,引發兩極意見。
筆者認為,這除了是個案,醫師不是特立獨行,相信以醫師的專業素養,斷無假借理由規避與病人溝通的義務,畢竟問診用筆談,增加自己看診時間與困擾,被說成是「無聲怪醫」,實在是為難他了。況且,醫生也是人,也會有病痛,如必須休養,病患應要諒解,良好醫病關係建立在互信互重,若有芥蒂與疑慮,大可到其他診所求診。
我可理解病患檢舉的用意,是要求醫師問診「正常化」。
監督友善的醫病關係,本是大家的責任,衛生局有介入調查的職責,如果醫師確因需要休養而筆談,應對全民機會教育,讓民眾了解聲帶長繭的症狀與注意事項,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醫師是社會精英,被要求須有崇高德行,不僅要精通醫術,也被要求重視醫德,良好親切的問診有時比良藥有效,所以筆談問診一時無法被病患接受,如今衛生機關初步判定筆談問診不違法,診所就應事先明確告知,讓病患了解,就不會造成誤解。
蓮心(花蓮市/幼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