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雙磷酸鹽類的骨質疏鬆藥物,長期使用可能導致拔牙後產生顎骨關節壞死、或引起非典型股骨骨折的不良反應,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日前公告,要求這類藥物加註相關警語,醫師表示,骨鬆患者不能因噎廢食,仍應用藥避免骨折,但用藥超過三年者,建議停藥三個月再拔牙。
市面絕大多數的骨鬆用藥,包括福善美錠、克骨鬆錠、可骨華錠、骨維壯膜衣錠等,都是雙磷酸鹽類藥品,通報案例顯示,這類藥物會抑制骨頭新陳代謝能力,有患者進行拔牙等侵入性手術後,傷口遲遲無法癒合,還產生下顎骨骨髓炎與壞死。
台大醫院口腔顎面外科醫師李正←表示,口服雙磷酸鹽類藥物導致骨壞死發生率,約千分之一至萬分之一,若進行拔牙等侵入性手術,發生率增加九倍,但他呼籲不該因擔心骨壞死副作用而放棄骨鬆治療,這樣反而增加骨折風險。
目前醫界對骨壞死的預防,建議用藥前先進行口腔檢查及牙齒照護;若用藥後有拔牙手術需求,在三年內無合併使用類固醇等其他風險因子,手術不須因此延遲或改變;但用藥超過三年者,手術前建議停藥三個月。
台大醫學院科教授楊榮森表示,非典型股骨骨折,用藥超過五年的發生率約一萬分之一,特徵是位於股骨轉子下和股骨幹、常兩側大腿疼痛、外觀無明顯受傷,由於目前仍無明確證據,說明此藥物的安全使用期限,因此仍須靠患者與醫師合作監測,才能獲得最大治療效益、降低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