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首長特別費的除罪化條款終於定案,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會計法》修正案,民國九十五年底前的首長特別費,確定除罪。特偵組偵辦中的一百一十一件特別費案將在法令公布後簽結,法院審理中的案件也將依法免刑。
這項朝野共識十足的法案,原本預計上周五就可三讀通過,不過無黨團結聯盟認為初審通過的版本沒有兼顧到基層,希望能擴大除罪範圍,因而暫時擋下法案;但國民黨團希望修法單純化,仍依委員會初審通的版本,將首長特別費除罪化條款三讀通過。
被特別費牽拌的官員藍綠都有,過去各機關首長特別費,因相關費用報支、核銷等現行法令規定不足,歷經數十年都依前例辦理,導致各機關核銷方式、標準不一;行政院遂於民國九十五年底頒訂「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明訂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特別費全數檢據核銷,並明訂使用範圍及動支手續。
在此之前的特別費支用核銷方式,可能與新規定不同,民進黨立院黨團乃提案免除相關人員的行政、民事及刑事責任,做為解決此一「歷史共業」的法律依據。昨天三讀通過的會計法增訂第九十九條之一,明訂「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各機關支用的特別費,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都視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
馬英九總統與前總統陳水扁分別被控在法務部長、台北市長任內涉及特別費案部分,特偵組將於法案公布實施後簽結。而目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的綠營五首長特別費案,和前副總統呂秀蓮案,也將因此受惠,在法律生效後,法官會以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為由,判決「免訴」。
馬英九總統獲悉三讀通過特別費除罪化案後,致電立法院長王金平道謝;對後續是否需擴大除罪範圍,馬英九認為可再討論。
呂秀蓮發表三點聲明指出,遲來的正義已非正義;只為高官解套,漠視基層公務與公職人員困擾,有虧職責;特偵組完全聽命執政黨辦事,其功能應全面檢討。
民進黨發言人林右昌則表示,此案本來就是制度性的爭議,更何況還有藍、綠偵辦不公的因訴在內,浪費司法資源,對於立法院有這樣制度性的解決,民進黨認為這是一個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