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衛生署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及三家署立醫院人員,涉嫌醫療採購弊案,衛生署昨天發表聲明,將檢討署醫採購權及正副院長任命方式。
衛生署署長邱文達緊急召開會議後宣布,遭收押者依法停職、獲交保者調離主管職務,醫管會執行長由政務副署長江宏哲兼任,並將親自督導醫管會,未來遭起訴者移送司法院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視涉案嚴重程度,最重可撤職。
江宏哲表示,會議也決議成立署醫體檢小組,由馬偕醫院前院長黃俊雄、台北榮總前院長李良雄擔任召集人,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加入小組。
江宏哲強調,涉及診斷、治療及護理等核心醫療業務,全面貫徹不得外包;有向廠商租賃儀器需求者,原本醫院與廠商之間的拆帳比例不必向衛生署報告,由於這次弊案涉及到院長等主管層級,因此將限縮署醫的採購權,委由體檢小組訂定合理比例,超過一定金額必須報署獲准才能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