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非每個患者都適合使用癌症標靶藥,目前肺癌、乳癌、大腸癌已經找出明確的生物標記,可評估能否增加病人的腫瘤反應率,如果不符合此標記,建議患者及早尋求其他治療方式,才不會浪費時間與金錢。
肺癌高居癌症死因之首,台大醫學院院長暨中央研究院院士楊泮池表示,肺癌分為小細胞癌與非小細胞癌兩類,約八成五是非小細胞癌,這類癌症中又有五成為腺癌、四成是鱗狀上皮細胞癌以及一成屬於大細胞癌。
目前肺癌的標靶藥「艾瑞莎」與「得舒緩」,是以上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為作用標的,均是EGFR的酪氨酸激←抑制劑。研究發現,約五成女性腺癌患者、三成的男性腺癌患者,檢測有EGFR突變,因此這類患者對標靶藥的反應成效可達八成。
楊泮池指出,臨床上約有七成肺腺癌患者是第三期之後才發現,導致無法開刀,若檢測有EGFR突變,就會建議使用標靶治療;如果沒有此突變標記,接受化療的成效約百分之三十,若堅持要嘗試標靶治療,成效大概只有百分之五,不建議這類患者去賭這個機率。
台灣一年約新增七千五百名乳癌患者,其中近三成患者的HER2基因檢測為陽性,由於HER2強烈表現與癌細胞的繁殖、轉移與抗藥性有關聯,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癌症中心主任侯明峰表示,這類患者的荷爾蒙接受體為陰性,因此荷爾蒙治療效果極差,目前發現化療合併使用標靶藥「賀癌平」,能降低復發、延長存活時間。
近年來發生率躍居第一位的大腸癌,標靶藥「爾必得舒」也有一定的適用對象,台灣癌症基金會執行長、萬芳醫院癌症中心副主任賴基銘表示,此標靶藥是一種表皮生長因子抑制劑,大腸癌患者可採用K-ras基因檢測,如果屬於基因未突變的野生型,用藥縮小腫瘤的效果就會非常顯著,可望爭取開刀切除的機會;反之若有檢測出突變,使用此標靶藥沒有療效,建議尋求其他的治療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