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民眾聲請國賠,成功率不到百分之十四。據法務部統計,國家賠償法從民國七十年施行到去年底止,共受理三萬多件,但只有四千多件民眾獲得賠償。
國賠求償件數八十五年突破一千件,至今每年新收件數都在一千到二千多件之間,累計到九十八年底,二十八年來共受理三萬零三百一十件。
國賠可透過與賠償義務機關協議賠償,及透過訴訟取得賠償,透過協議獲賠件數有三千三百一十一件,經由打官司獲賠者八百九十三件,總賠償金額二十五億九千多萬元。
法務部在九十六年曾研擬修正國賠法,希望針對國賠法對請求償者的保障不夠周延,及現行法令對於求償權的規範過於簡陋、欠缺彈性等問題,給予更明確規範,但修正案至今未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