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學生申訴管道 先讓家長信任

李學(嘉義市/教師) |2010.03.03
663觀看次
字級

媒體報導指出,教育部修正國民教育法,增訂了申訴評議制度,中小學生如果認為教師管教不當,可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訴。

建構保障學生權益的申訴管道,雖然可行,但內涵卻不夠嚴謹。

首先,部分家長已習慣跨越學校,直接向縣市教育處或媒體爆料,而社會大眾似乎也容忍甚或熱中這樣的方式。

申訴評議制度建立後,若家長還是堅持採取這種方式申訴,縣市教育處是要請他們依照正常的流程提出,或直接受理申訴?若缺乏共識,那麼不是使申訴管道流於形式,就是使教育處背負踢皮球的罵名。

其次,家長之所以跨過學校提出申訴,不外是擔心學校與教師是「同在一條船上」,可能「師師相護」,而學校要打破家長這種觀念確實是有難度,因為學校申訴評議委員會成員,都是學校教師兼任,而目前學校中必須由教師兼任成員的委員會,不下數十個,加上教師平日的教學工作十分忙碌,能投入委員會工作的心力相當有限。

此外,若要申訴評議委員會發揮功效,恐怕得利用上課時間開會,但學生的受教權會被剝奪。

況且,實務上有不少的校園糾紛,是因為師生親對管教的認知不同,並非真的是體罰,而真正嚴重的申訴案件,也不是申訴評議委員會層級所能處理的。

保障學生權益絕對有必要,但要申訴管道暢通,並非靠修改法令就能竟功,必須周全考量所有環節,否則徒有善法,卻無法發揮功效,也只是枉然。

李學(嘉義市/教師)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