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是美國資產階段革命時期的民主主義者、科學家。他對美國的獨立戰爭和科學發明都有重大貢獻,一七七六年參加起草〈獨立宣言〉,科學上他以發明避雷針而馳名於世。
據說,富蘭克林一生中每天臨睡前,總要對著自己制定的生活道德準則逐條檢查自己的言行、思想。他有著名的十三條生活準則:
1.節制──食不過飽,飲不過量。
2.寡言──除對別人或自己有益的話外,不多說話,避免和人說空話。
3.秩序──用過的東西歸還原處;做事情按部就班。
4.果斷──該做的事,堅決執行;決定履行的,務必完成。
5.節約──除對別人或自己有益外,不亂花錢。也就是說,切戒浪費。
6.勤奮──不浪費時間。經常從事有意義的事情。動作利索,不拖泥帶水。
7.誠實──不欺詐。心地坦白、正直,言行一致。
8.公正──不侵害別人,不要由於自己的失職,而使人遭受損失。
9.中庸──避免極端,責人從寬。
10.整潔──身體、衣服以及居住的地方,保持整潔。
11.沉著──遇事不慌亂,不論是瑣碎的、一般的或是不可避免的事故。
12.貞潔──言正行正,不要損害自己的或別人的聲譽。
13.謙虛──學習先哲的謙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