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揚明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民航局長李龍文表示,經立法後,桃園國際機場將改以國營公司方式經營,交通部保證會保障機場現有員工權益,不會裁員。
行政院發言人蘇俊賓表示,交通部訂定「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使國際機場之經營與周邊腹地之發展相互結合,並透過組織型態之調整,將企業化精神導入機場經營,希望藉此提升機場運作效率。
李龍文表示,台灣將與世界潮流接軌,預計立法通過後,交通部將投入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兩百八十一億元成立機場公司,讓經營更具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