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慧文(台北市/敦化國中教師)
台灣一九九四年教改以來,高喊「快樂學習」。這四個字的確迷人。為人父母、師長,無不希望孩子、學生可以「又快樂又學習」,那真是一大福音。
「快樂學習」在幼稚園、國小階段的確成功。生動活潑的教學,加上多讚美、少批評、不排名,讓學生個個「自我感覺良好」。但上了國中,「快樂」變成過去,「學習」變成了噩夢。
國中課程繁重,無論上課方式傳統還是創新、無聊還是有趣,老師都不可能幫學生讀書和考試,學生遲早勢必要定下心來,用自己的腦袋去記憶和思考。
教育改革的其中一句響亮的口號是:「讓孩子做自己學習的主人。」但「快樂學習」最嚴重的流弊和最大的謬誤, 就是把快樂學習的責任放到了老師身上。
他們忘掉了「快樂之權,操之在己」,也忘掉了「自主學習」,反而被動的坐在那裡,等著老師給他們快樂。
國中生不再像小學生那麼「容易騙」,有些少年老成、憤世嫉俗的學生,會覺得所謂創意、活化的教學根本幼稚,是讓老師混水摸魚、侮辱學生智商的把戲,他們寧可趴著睡覺。
當他們發現老師的插科打諢、說笑逗唱,都對成績沒有一點幫助,就再也不買老師的帳,無論課程設計得多麼別出心裁,他們都興趣缺缺、冷眼以對了。
於是,家長到校來拜託老師,設法引起他們孩子的學習興趣,甚至以為考試和作業,會扼殺孩子快樂學習的幼苗。
卻不知道關鍵是在孩子不肯跨過刻苦力學的過程,自己沒有去發掘學習的樂趣。
「快樂學習」理論沒錯,但避苦求樂、好逸惡勞並不足取,坐等快樂由老師給予、或從天上掉下來,更是守株待兔、緣木求魚。快樂的鑰匙就在自己手中,同學們,別再發懶了!請自己努力學習、尋求快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