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我們保留老房子,把台南之美介紹給國內外旅客,我們也想合法,政府為何不幫忙?」愈來愈多年輕人返鄉開民宿,卻因土地使用問題無法合法經營,有人帶著妻小返鄉創業,想合法卻無計可施;還有人整修鹿港老宅,剛起步就收到十八萬元罰單。
觀光局統計,目前全台合法民宿有五千七百八十九家,和五年前的三千零八十四家相比,大幅成長超過八成,其中花蓮、宜蘭均已破千家。靜宜大學觀光系副教授黃玉聰表示,民宿家數至少比合法家數多出兩倍,但卡在土地使用限制,讓多數違法民宿無法合法化。
現行《民宿管理辦法》規定,民宿只能設置在風景特定區、觀光地區、國家公園區、原住民地區、偏遠地區、離島地區、休閒農業區、金門特定區計畫自然村、非都市土地等九類地區,但是,台南市、鹿港屬於都市計畫區,除非地方政府申請設立成為觀光地區,否則依法不能成立民宿,民宿業者建議增列第十類「歷史風貌特定區」。
曾在民宿、連鎖飯店工作過的小胖說,雖然已向國稅局申請不動產租賃,有按規定繳稅,不過因安平區非觀光地區,依規定不能開民宿,只能非法經營。
觀光局強調,為了活化古蹟,觀光局有意開放市定古蹟、歷史建物經由整建後可經營民宿,並將評估放寬房間數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