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銓敘部調查發現,占全國公務人員人數近四分之一的警察,一次記兩大功的人數,占全國公務人員的八成,質疑太過浮濫。為改善此一現象,銓敘部昨天表示,除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外,也將成立專案審核小組,進行嚴謹審查。
一般公務員要記大功都不容易,但警察卻常出現一次記兩大功,到底是警察任務經常「出生入死」容易記兩大功?還是警政單位對記功的標準過於寬鬆?對此,銓敘部提出「考績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原則上一次記二大功者皆以「居首功者」為獎勵對象,經審查會審查後,將「居首功者」修正為「為主要貢獻者」,昨天再提報院會修正通過。
有考試委員表示,有關一次記一大功、一次記兩大功的理由與要件,多屬形容詞的差異,自由心證的裁量空間過大,建議銓敘部成立專案審核小組。
為避免獎勵寬濫,銓敘部得退還主管機關再行審酌,並得不予銓敘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