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但一百零三條條文中,只通過十五條,其他都保留協商,包括退休金計算基礎、政務人員年資併計、個人專戶;通過的條文中,公立學校教職員在職期間涉有性侵害案件,經判決有期徒刑確定者,將依法剝奪退職給與,已支領者將追繳。。
行政院提案說明解釋,考量涉有校園性侵害經判刑案件,屬教師應予解聘重大情事,也屬教育人員不得任用應予解聘或免職重大情事;基於維護校園安全及社會觀感,應追回已支領的退休金、資遣費及個人專戶屬政府撥付的退撫儲金本息等,但本人原繳付及個人專戶中自繳的退撫儲金本息不在此限。
會議主席呂學樟表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改革修法,因要與公務人員部分取得一致性,不得不將大部分條文保留,讓程序更為完備;草案出委員會後有一個月的協商期,換句話說,第一次臨時會議要通過修法的機會不大。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陳國輝說,根據初審通過的版本,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年金制度改革後,粗估將有三十萬人受到影響,政府公務預算每年可減少支出逾六十七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