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長榮航空空服員罷工進入第四天,勞資歧異未見消解,受害乘客愈來愈多。交通部長林佳龍昨天拋出罷工預告期想法,盼明定罷工起迄日期;勞動部也鬆口,未來可對勞資爭議法制程序做通盤考量。
今年春節華航機師罷工後,林佳龍便已多次表態支持航空業設立罷工預告期。林昨天清晨自友邦貝里斯返台主持應變會議,再度強調現有勞動法令不夠明確,包括罷工何時開始、何時結束,罷工過程能否罷罷停停,都有必要檢視增修。
勞動部長許銘春昨天透過幕僚表示,勞動部認為現行勞資爭議處理法已具備實質罷工預告性質,但若外界有其他意見,日後將開放討論,針對勞資爭議處理法制程序做通盤考量。
勞動部解釋,台灣工會罷工程序和國外不同,需先提勞資爭議調解,調解破裂後,再經工會全體會員無記名投票過半數後才能取得合法罷工權;反觀國外取得罷工權相對容易,因此才有罷工預告期設定。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祕書長鄭雅菱也表示,台灣罷工程序已相對繁瑣,若設置罷工預告期,等於讓工會失去壓制資方手段,剝奪工會運作空間。
「突襲罷工對無辜乘客實在太傷。」長榮大學航運管理學系教授黃泰林指出,手機生產線罷工仍有存貨可賣,但航空業服務無法儲存,一旦罷工沒其他替代方式。為保障乘客權益,許多國家運輸業設有罷工預告期,交通部可與勞動部協商運輸業專法,或在民航法獨自規定航空業預告期;預告期天數建議至少三天,一周為最佳。
立院朝野 看法不一
立院朝野黨團對罷工預告期的看法也很分歧,親民黨支持,時代力量不贊成,國民黨也認為必須從長計議;執政的民進黨雖已有立委連署提案,但黨團內部尚無共識,下會期才會真正討論。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陳明文在今年初華航機師罷工後,就提出民用航空法修正草案,明訂罷工必須提前以書面方式預告。葉宜津版的預告期是七天,陳明文版則為三十天。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目前立法院正在進行的臨時會,議程都已確定,不可能處理,等到九月新會期開議後再來討論。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說,加拿大、日本等國家確實規定罷工預告期,但這些國家的工會覆蓋率高,與台灣產業工時長、低薪、工會覆蓋率低的生態環境不同,未必適合直接套用。他表示,罷工強制預告當然有利於業者或消費者應變,但對於勞方而言,最後的撒手鐧等於就「殘廢」了,這個題目必須更仔細研究與討論,配合國內產業狀況。曾銘宗也預測,民進黨根本不敢真正碰觸爭議話題。